| 关系 | 十神 | 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生我者 | 印绶(正印/偏印) | 父母荫庇,朝廷印信 |
| 我生者 | 食神(食神/伤官) | 子孙养父母 |
| 克我者 | 官煞(正官/七煞) | 朝廷管制 |
| 我克者 | 妻财(正财/偏财) | 家室内助 |
甲见辛、乙见庚,阴阳配合。六格之首,止许一位,多则不宜。忌刑冲破害、伤官、七煞、贪合忘官。
"正气官星用月支,喜逢财印到年时,破害冲空俱不犯,富贵双全报尔知。"
甲见庚、乙见辛,隔七位相克。有制谓之偏官,无制谓之七煞。身强煞弱喜财星,身弱煞强非贫则夭。
"偏官不可例言凶,有制还他衣禄丰,干上食神支带合,儿孙满眼受褒封。"
去官留煞者以偏官论,去煞留官者以正官论。身果旺,虽无物去煞,亦能化煞为官。
来源:维基文库 · 三命通会/卷五 | 公有领域